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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步实施药品分类管理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邵明立
2000-01-17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党中央、国务院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做出了在我国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决定。而我国的国情与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关系十分密切。我国人口众多,文化素质偏低,地域差别较大,经济发展不平衡,都将是我国在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。

有些人讲,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后,老百姓买药可就难了,若要买处方药还必须到医院找医师去开处方,这不是给咱老百姓制造麻烦吗?讲这类话的人,绝大多数缺乏医药知识,不清楚药物滥用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。还有的同志讲,我们的药品不愿成为非处方药,因为我国的销售主渠道是医疗机构,若划为非处方药,今后是否对销售有影响,非处方药今后是否能进公费报销目录。的确,这些都是很实际的问题。根据现在我国的医疗体制,企业都愿意自己的药品能进入公费医疗报销目录,享受国家费用补贴。但应该看到,随着国家医疗体制、保险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,这种靠进入公费医疗目录为销售主渠道的方式,其作用将会逐渐弱化。也有的经营企业片面认为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后,药店经营品种一方面是受到限制,另一方面销售处方药必须要处方,可零售药店又缺乏处方来源,这不是会导致药店垮台吗?这些都和我国国情有直接关系。还有文化差异的问题与这项工作关系也很密切。我国有两亿青壮年文盲,他们不识字,怎么能有自我诊断的能力,怎能看说明书呢?对他们来说,使用非处方药是非常困难的事情。发达地区可能问题不大,没有什么文盲,而欠发达地区就很困难。

以上这些情况将是我们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中会遇到的实际问题,为此我们在实施过程中提出了“积极稳妥、分步实施、注重实效、不断完善”的十六字方针。大家可能注意到,已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中,一是没有分甲、乙类,确切地讲,第一批目录品种全部属甲类非处方药。这主要是考虑减轻对零售药店经营品种的影响;二是没有强调药店一定要配备驻店执业药师。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,我们制定了分段工作目标,又考虑到在不影响消费者与经营者利益的基础上,先进行试点。在试点单位我们先采取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的形式,采取双轨制,让经营单位有一适应过程,同时让消费者一目了然,在经营上控制了大输液、粉针剂这两类在普通零售药店所占营业额很有限的品种,同时也是普通消费者一般不购买的药品。

一项新的工作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,而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研究,遇到困难需要我们探索,遇到阻力需要我们克服。我们必须逐渐将这个过程缩短,解决问题之后总结经验,为今后全面推行并完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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